2016年四川省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名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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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17年0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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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乡村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川旅产领办〔2016〕7号)精神,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农家乐园、花果人家、养生山庄、生态渔庄、创意文苑、民族风苑和国际驿站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申报与创建工作。根据《四川省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自愿申报、市州评审推荐和省上组织相关行政部门、旅游专家、行业组织进行综合评审与审查,并经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工作专题会审核,提出了2016年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名单(附后),现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为2017年5月12日—2017年5月18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可通过电子邮件(邮箱1443533437@qq.com)或电话(028-86702332)提出意见。
根据《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乡村旅游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川旅产领办〔2016〕7号)精神,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农家乐园、花果人家、养生山庄、生态渔庄、创意文苑、民族风苑和国际驿站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申报与创建工作。根据《四川省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自愿申报、市州评审推荐和省上组织相关行政部门、旅游专家、行业组织进行综合评审与审查,并经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工作专题会审核,提出了2016年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名单(附后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7年5月12日—2017年5月18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可通过电子邮件(邮箱1443533437@qq.com)或电话(028-86702332)提出意见。